合規
各國化妝品法規與最新修訂
43 個市場,每個市場一張卡:誰主管、走通報還是註冊、境內責任人是誰、安全檔案要什麼、標籤怎麼寫、最近一次改了什麼。能對上本站目錄的禁限用清單直接點過去查。
每條都掛官方或行業機構來源;條文以各國官方原文為準,本頁是工廠側的整理,不是法律意見。資料更新於 2026-09-21。
2025–2026 最新動態
按日期倒序,只列已生效或已公佈生效日期的。
歐盟 · 擴展後的EU香料過敏原標籤要求對新品成為強制性規定。
歐盟法規 (EU) 2023/1545 在附件 III 中新增 56 種致敏原;自 2026 年 7 月 31 日起投放市場的產品,含量超過 0.001%(駐留型)/ 0.01%(沖洗型)的致敏原須予以標註,現有產品須於 2028 年 7 月 31 日前合規——瑞士適用同一附件,加拿大同步採用該清單。
來源中國大陸 · 中國NMPA第70號公告(2026年)簡化了註冊與備案流程
八項措施:以首次在中國上市承諾替代原市場銷售證明,擴大免動物測試範圍,成分安全資料改為存檔而非提交,相似配方可共享檢測報告,簡化跨境生產轉移及境內責任人變更流程,接受更多功效測試方法。
來源英國(大不列顛) · 英國法定文書 SI 2026/23 與 SI 2026/109 確立大不列顛(GB)自有的禁用清單與生效日期
大不列顛自 2026 年 7 月 15 日起禁用 4-MBC,並把甲醛釋放劑的警示閾值降至 0.001%;自 2026 年 8 月 15 日起禁用包括 TPO 在內的 CMR 物質(存貨可售至 2027 年 2 月 14 日),同日起限制水楊酸己酯;自 2027 年 3 月 23 日起再禁用包括納米銀在內的 17 種 CMR 物質;大不列顛仍未採納歐盟 2023/1545 的致敏原擴展。
來源臺灣 · 臺灣對所有一般化妝品強制實施產品資訊檔案(PIF)與優良製造規範(GMP)
《化妝品衛生與安全法》實施的最終階段要求所有一般化妝品(除豁免的手工皂外)須建立含安全評估的產品資訊檔案,並在化妝品優良製造規範下生產,同時維持現有的產品通報要求。
來源東盟(東盟化妝品指令) · 東盟發佈修訂版ACD附件II、III、IV和VI
東盟化妝品委員會(ACC)第 43 次會議後,聯苯苄唑、克黴唑、噻苯達唑和噻康唑被列為禁用,曲酸限量定為 1% / 0.2%,BHT 與馬鞭草淨油(verbena absolute)被列為限用,苄氯酚與 2-氯乙酰胺不再列為準用防腐劑;馬來西亞於 2026-07-06 以 NPRA 通告 2/2026 轉化了這些變更,菲律賓已於 2026-04-22 以 FDA 通告 2026-0001 採納 ACC 第 40–42 次會議的變更。
來源澳大利亞 · 澳大利亞要求含視黃醛的消費產品取得AICIS評估證書。
根據評估 EVA00186(推定發育毒性物質,Repr. 1B),凡有消費者終端用途的視黃醛(retinal / retinaldehyde)不再能走豁免或申報路徑,進口或生產視黃醛精華、面霜與保溼霜之前必須先取得評估證書。
來源孟加拉國 · 孟加拉國發布《化妝品(許可與註冊)規則2026》草案。
衛生服務司發佈了徵求意見的規則草案,這些規則將落實《2023年藥品和化妝品法》(DGDA)下的化妝品許可和註冊;該法迄今一直在沒有詳細規則的情況下運行。
來源巴西 · 巴西在2025年禁令之後發佈RDC 1.029/2026和1.030/2026成分清單
巴西國家衛生監督局(ANVISA)發佈與南方共同市場(Mercosur)協調的新限用清單(第一部分,24 個月過渡期)與禁用清單(12 個月過渡期),銜接 RDC 995/2025 自 2025-11-03 起生效的 TPO 與 DMPT 禁令,以及第 15.183/2025 號法律自 2025-07-31 起的動物試驗禁令;限用清單第二批的公開徵求意見(1.399/2026)已於 2026-09-08 截止。
來源烏克蘭 · 烏克蘭通過第737號決議修訂《化妝品技術法規》
重新發布附件2-6至與EU 1223/2009相同的水平,保留2026-08-03作為所有新投放化妝品必須通知並完全合規的日期,允許現有/未通知庫存銷售至2030-08-03,並於發佈後六個月生效(2026-12-13)。
來源阿根廷 · 阿根廷採納南方共同市場第27/25號、第06/25號及第07/25號共同市場準則名單,並取消進口管制
第2820/2026號法令禁用TPO和N,N-二甲基-對甲苯胺,給予60天適應期;第2599/2026號和第2601/2026號法令(2026-05-21公報)取代2011/2014年限制和禁用清單;此前的第4033/2025號法令於2025-07-10起取消ANMAT對化妝品進口的預先干預,第7939/2025號法令允許通過宣誓聲明方式設立。
來源歐盟 · 歐盟Omnibus VIII(法規(EU) 2026/78)適用
該法規於2026年1月13日發佈,禁止納米銀和塊狀銀,限制銀粉、己基水楊酸酯和鄰苯基苯酚,並要求不合規產品於2026年5月1日前撤市,不設庫存清理期。
來源加拿大 · 加拿大強制要求化妝品標籤披露香料變應原
根據SOR/2024-63,自2026年4月12日起,24種香料過敏原若濃度超過駐留型產品0.001%或沖洗型產品0.01%,須在成分表中列出;自2026年8月1日起,新規產品的過敏原擴展至81種,自2028年8月1日起適用於所有產品,合規過渡期延至2027年4月11日。
來源韓國 · 韓國頒佈強制化妝品安全評估制度(第21302號法案)
責任銷售商須在上市前編制並由合格評估人員審核安全評估;MFDS 已於 2026 年 6 月 10 日發佈編制指南,並於 2026 年 7 月 8 日發佈法令/規則修訂草案,自 2028 年起分階段實施,並於 2031 年左右全面強制執行。
來源以色列 · 以色列提議建立“美國軌”併為化妝品零售商設定義務
衛生部立法備忘錄擬允許與歐盟體系並行進口符合美國FDA標準的化妝品,通過衛生部化妝品資料庫對零售商實施核查義務,將固體肥皂納入監管範圍,並設立常設諮詢委員會;目前該文件仍屬提案階段。
來源美國 · FDA撤回滑石石棉檢測法規,其他MoCRA法規仍待處理
FDA 撤銷了2024年12月發佈的滑石粉檢測提案,發佈了《化妝品中PFAS報告》(2025年12月29日)及《強制召回指南(草案)》(2025年12月18日);良好生產規範(GMP)、香料致敏原及甲醛拉直髮型法規已錯過法定截止期限,其通知草案(NPRMs)目前目標定於2026年11月;設施註冊每兩年續簽一次,自初始註冊起兩年後開始。
來源印度尼西亞 · 印度尼西亞發佈第25/2025號PerBPOM法令,規範化妝品原料,以應對清真認證截止日期
2025年10月發佈(發佈日期系根據其一年過渡期截至2026年10月3日推斷),PerBPOM 25/2025取代了2019/2022年成分規則,實施了更嚴格的與ACD一致的限值;在該截止日期兩週後的2026年10月17日,依據PP 42/2024,所有化妝品必須獲得BPJPH清真認證。
來源哈薩克斯坦(歐亞經濟聯盟成員) · 歐亞經濟委員會理事會第74/2025號決定修訂了TR CU 009/2011的成分附件。
該法規於2025年10月28日發佈,自2026年10月28日起在歐亞經濟聯盟(含哈薩克斯坦)適用。其新增14種禁用物質、3種限用物質及一種新的紫外線吸收劑(含納米形式),並禁止6歲以下兒童液體口腔產品中含有氟化物;自2027年1月1日起,甲醛的標識閾值為0.001%。歐亞經濟委員會(EEC)第31號決定(2026年3月10日)規定了過渡期。
來源沙特阿拉伯 · SFDA 禁止使用另外 21 種化妝品成分
2025年8月14日,SFDA發佈通告新增三種限用物質;隨後,SFDA將21種物質(如丁基錫馬來酸鹽、氧化二丁基錫、4-亞硝基嗎啉、4-甲基咪唑)納入禁用名單;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進口和生產不合規產品,允許銷售至2028年1月1日。
來源歐盟 · 《歐盟綜合法案VII》(第(EU) 2025/877號條例)禁止使用TPO及其他CMR
TPO(UV光引發劑,用於指甲凝膠)及其他新分類的CMR物質被列入附件II,且禁止市場流通:自2025年9月1日起,相關產品不得在歐盟市場投放或提供銷售。
來源越南 · 越南第34/2025/TT-BYT號通告生效;化妝品法令草案正在徵詢意見
34/2025號通函(2025年7月3日頒佈)增加了通過國家公共服務門戶在線申報的要求;而衛生部的《化妝品管理》法令草案(WTO G/TBT/N/VNM/349,於2026年2月和5月重新起草)將取代06/2011號通函,強制實施CGMP-ASEAN、PIF及更嚴格的宣稱規則。
來源哥倫比亞/安第斯共同體(玻利維亞、哥倫比亞、厄瓜多爾、秘魯) · 安第斯共同體決議第944號、強制性標籤法規及哥倫比亞的動物試驗規則
第944號決議取消了NSO技術文檔的西班牙語翻譯強制要求;《安第斯標籤技術法規》(第2310號決議)自2025年12月17日起在哥倫比亞、秘魯、厄瓜多爾和玻利維亞強制執行;哥倫比亞2026年5月的第0814/2026號決議要求在新申請和續期的NSO中提交第一方無動物測試聲明。
來源摩洛哥 · 摩洛哥AMMPS要求化妝品申請以更新後的生產設施申報為前提條件
2025年6月11日起提交的申請,僅在運營方的化妝品/個人護理產品經營備案完成更新後方可處理,此程序屬於DMP向AMMPS過渡的一部分,旨在將每一款產品追溯至責任運營方。
來源日本 · 日本頒佈《醫藥品及醫療器械法》修正案(2025年第37號法律)
該修正案自2025年11月20日及2026年5月1日起分階段實施,強化了MAH的品質/安全治理與供應義務;2025年化妝品領域的特定變更是厚生勞動省(MHLW)2025年3月10日發佈的通知,重寫特記表示(Highlighted-Ingredient)中關於高亮成分的規定,要求在包裝和廣告中註明成分用途。
來源斯里蘭卡 · 斯里蘭卡NMRA修訂新化妝品註冊的文件要求
自2025年6月1日起,實施針對進口商的新11份文件清單(包括重金屬證書CoA、無類固醇聲明、ISO 22716/GMP證書、安全評估報告、經大使館認證的FSC)。
來源中國大陸 · 中國停止接收簡化版安全評估報告
根據國家藥監局2024年第50號公告,為期一年的過渡期已結束,因此目前所有新註冊或備案均需依據2021年技術指南提交完整版本的安全性評估報告,其中符合條件的一般化妝品可提交基本結論,並將完整報告存檔備查。
來源以色列 · 以色列《對歐洲有益》化妝品法規改革生效
藥劑師條例第37號修正案(2024年)以以色列註冊負責人代表通報符合歐盟/英國/瑞士標準的化妝品,取代了化妝品產品許可證(該許可證已於2024年12月31日廢止),而敏感類別仍須進行審批。
來源
拉美 6
巴西國家衛生監督局(ANVISA)
巴西
Lei nº 6.360/1976; RDC nº 752/2022 · 第6.360/1976號衛生監督法及RDC 752/2022(分類、標籤、通報/註冊)
- 生效
- 2022-10-03
- 最近修訂
- RDC 1.030/2026(新禁用清單,納入Mercosur GMC 07/25,12個月過渡期)和RDC 1.029/2026(限制清單第一部分,按GMC 06/25,24來源
- 上市路徑
- 向ANVISA進行事前合規——大多數產品通過電子通報方式辦理,高風險的“需註冊產品”(防曬產品、拉直劑、驅蟲劑、手部消毒劑、兒童產品)則需進行註冊,由持有AFE的巴西公司提交申報。
- 境內責任人
- 持有巴西國家衛生監督局(ANVISA)運營許可(AFE)及州級許可證的巴西法律實體必須是標籤上指定的產品持有人(detentora);外國製造商需指定當地進口商/持有人。
- 安全檔案
- 由持有人保存並提交註冊的安全/功效檔案(配方、規格、穩定性、微生物學、安全性評估,以及註冊產品的功效資料)。
- 標籤要點
- 葡萄牙語標籤依據RDC 752/2022(名稱、INCI成分、持有人及CNPJ、ANVISA通報/註冊號、批次、有效期、警示語、消費者服務聯繫方式);無香料過敏原聲明要求。
- 動物試驗
- 2025年7月31日第15.183號法律禁止在活體脊椎動物上測試化妝品、香水及衛生產品或其成分,僅有CONCEA規定的少數例外。
- 禁限用清單
- RDC 529/2021(禁用物質),經 RDC 995/2025 和 RDC 1.030/2026 修訂;RDC 1.029/2026(限用物質,第一部分);另有單獨的南方共同市場協調 RDC 列出了允許使用的防腐劑、紫外線吸收劑和著色劑。在本站查該目錄: 巴西 · ANVISA 化妝品成分限制與準用清單
- 備註
- RDC 1.029/1.030 are dated 2026-06-11 with DOU publication reported as 2026-06-15, and RDC 1.029's annexes were still to be released; a public consultation (1.399/2026) on the second part of the restricted list ran 2026-07-08 to 2026-09-08.
國家藥品、食品和醫療技術管理局(ANMAT)
阿根廷
Resolución MSyAS 155/98; Disposiciones ANMAT 1107/99 and 1108/99; Ley 16.463 · 第155/98號決議(個人衛生用品、化妝品和香水)及ANMAT第1107/99、1108/99號處置令
- 生效
- 1998
- 最近修訂
- 第2599/2026號和第2601/2026號決議(官方公報 2026-05-21)引入了南方共同市場第06/25號通用決議(限制清單,取代2011/2022年清單)和第07/25號通用決議,此前第2820/2026號決議(官方公報 2026-05-15)已禁用TPO和N,N-二甲基-p-甲苯胺,並預留60天適應期;2025年去監管化措施取消了ANMAT對化妝品進口的預先介入(第4033/2025號決議,自2025-07-10起生效),並允許通過宣誓聲明設立企業(第7939/2025號決議)。來源
- 上市路徑
- 向ANMAT申請上市前產品准入/註冊——Ⅰ類(低風險)產品通過宣誓聲明自動准入,Ⅱ類產品(如防曬霜、燙直劑、止汗劑、含氟口腔護理產品)需經評估審批——須在製造或進口前完成。
- 境內責任人
- 由阿根廷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和食品管理局(ANMAT)授權的製造商或進口商(須設有註冊技術主任的機構)為產品持有人;境外生產商必須通過此類進口商開展業務。
- 安全檔案
- 由持有者保存並在申請時以宣誓形式聲明的配方、規格、微生物及穩定性資料和安全證明;未提交正式的PIF/CPSR。
- 標籤要點
- 依照第155/98號決議及南方共同市場規則進行西班牙標籤標註(包括名稱、INCI成分、持有人及技術監督人、ANMAT工廠及產品許可編號、批號、有效期、警示語);無需標註香料過敏原。
- 動物試驗
- 目前無現行國家禁令;擬議法案尚未頒佈。
- 禁限用清單
- 南方共同市場(Mercosur)技術規範經國家藥品管理局(ANMAT)規定實施:GMC 27/25 和 07/25 禁用清單(第 2820/2026 號和第 2601/2026 號規定),GMC 06/25 限用清單(第 2599/2026 號規定),以及防腐劑、紫外線過濾劑和著色劑准許清單。
- 備註
- official_url points to Disp. 1108/99 on Infoleg (Res. 155/98 text not fetched); the absence of a national animal-testing ban was not positively verified against a primary source.
哥倫比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局(INVIMA)
哥倫比亞
Decisión 833 (in force 2019-03-01); Resolución 2108; Decisión 944 (2025-06-24); Resolución 2310 (2025-12-17) · 安第斯共同體第833號決定(化妝品法規統一)及其實施細則第2108號決議;第944號決定(2025)與第2310號標籤技術法規
- 生效
- 2019-03-01
- 最近修訂
- 安第斯第944號決定(2025-06-24生效)取消了NSO技術資料一律西譯的要求(主管機關仍可要求);第2310號標籤技術法規自2025-12-17起適用。來源
- 上市路徑
- 上市前按第833號決定向INVIMA提交強制衛生通報(NSO),進口或銷售前辦理;按第2108號決議的「化妝品形態」清單申報(清單裡沒有「片劑」,最接近的是 sólido compacto 固體壓制品)。
- 境內責任人
- NSO 持有人須為哥倫比亞法人;按第833號決定,持有人「對化妝品的安全與品質負責」;境外工廠需本地進口商/持有人並在標籤上具名。
- 安全檔案
- NSO 檔案按第833號決定:INCI 配方、感官/理化/微生物規格、安全性與功效證明、標籤稿及 GMP/自由銷售證明。
- 標籤要點
- 按安第斯第2310號決議的西班牙語標籤:NSO 編碼、INCI 成分、持有人、原產國、批號與有效期。
- 動物試驗
- (待核)哥倫比亞2020年第2047號法律禁止化妝品動物試驗;對外宣稱前先核現行適用情況。
- 禁限用清單
- 安第斯第833號決定參考清單(歐盟附件II–VI、美國FDA、南方共同市場),由INVIMA適用。
- 備註
- 2026-09-22 主線按 claude 大哥 准入-Y3 的官方原文(INVIMA 官方庫 + CAN 公報)整理;動物試驗條目待核;費用與時限未寫。
哥倫比亞國家藥品食品監督局(INVIMA)及安第斯共同體第833號決定下的各國主管機關
哥倫比亞/安第斯共同體(玻利維亞、哥倫比亞、厄瓜多爾、秘魯)
Decisión 833 (Gaceta Oficial 3450, 2018-11-26), amended by Decisions 857 and 944; Resolución 2108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Resolución 2310/2022 (labelling) · 安第斯共同體第833號決定《化妝品立法協調》
- 生效
- 2021-03-01
- 最近修訂
- 第944號決定修訂了第833號決定的第9條,取消了對技術文檔強制要求西班牙語翻譯的規定;安第斯聯盟標籤技術法規(第2310號決議)自2025年12月17日起強制實施;哥倫比亞衛生與社會保障部(MinSalud)於2026年5月發佈的第0814/2026號決議現要求,在新增及續期的國家衛生許可證(NSO)中須提交無動物實驗符合性聲明。來源
- 上市路徑
- 上市前衛生監管強制通知(NSO)——在提交技術檔案後由國家主管部門(哥倫比亞 INVIMA)頒發的代碼,有效期為7年,並在CAN成員國之間獲得承認。
- 境內責任人
- 註冊於成員國的持證方(生產商、進口商或授權公司)提交NSO,並作為標籤上列明的法律責任主體。
- 安全檔案
- 根據第833號決議,技術要求包括:定性/定量INCI配方、規格、安全性與功效性支持文件、穩定性及標籤設計,以及依據第2108號決議的GMP證據。
- 標籤要點
- 符合第2310號決議的西班牙標籤要求(產品名稱、INCI成分、非銷售商持有方/進口商、原產國、非銷售商編號、批次、有效期、警示語);無香料過敏原閾值規則。
- 動物試驗
- 哥倫比亞第2047/2020號法律自2024-08-10起禁止測試、進口、生產和銷售經動物測試的化妝品(由第0814/2026號決議監管);厄瓜多爾有類似禁令,秘魯和玻利維亞尚無相關規定。
- 禁限用清單
- 833 號決議認可歐盟附件 II–VI、美國 FDA 以及 Mercosur 清單作為禁止、限制和允許成分參考清單。
- 備註
- The Decision 833 reference-list wording (Art. 5) was not re-fetched; Res. 0814/2026's date is as reported by Infobae (2026-05-06); the Ecuador ban is cited from secondary reports.
智利公共衛生研究所(ISP)
智利
DS 239/2002 (Diario Oficial 2003-06-20), as amended; Código Sanitario; Ley 21.646 · 第239/2002號最高法令《國家化妝品控制系統條例》
- 生效
- 2003-06-20
- 最近修訂
- 第21.646號法律(禁止化妝品及其成分的動物試驗及此類產品的營銷)已生效;2025年3月的公眾諮詢提議修改DS 239法規以實施該法律。來源
- 上市路徑
- 化妝品上市前須向ISP進行衛生註冊,而低風險產品(DS 239 第5條b-c款,例如固體皂及ISP清單所列類別)僅需在銷售前向ISP備案。
- 境內責任人
- 智利境內持有者(擁有ISP授權機構及技術負責人的製造商或進口商)持有註冊資訊,並在標籤上列明其名稱。
- 安全檔案
- 註冊檔案,包括配方、規格、穩定性及安全/功效證據;防曬等特種化妝品需提供功效資料。
- 標籤要點
- 西班牙語標籤,須包含ISP註冊編號、INCI成分列表、責任人(titular)、批號、有效期及警示語;無香精緻敏原標識要求。
- 動物試驗
- 自2025年1月27日起,依據第21.646號法律禁止使用;須採用經驗證的替代方法證明其安全性。
- 禁限用清單
- DS 239 採用 ISP 認可的禁用/限用物質、防腐劑、著色劑及紫外線吸收劑清單,其內容在較大程度上與歐盟/南方共同市場(Mercosur)的參考標準保持一致。
- 備註
- Whether the DS 239 amendment implementing Law 21.646 has been published could not be confirmed; the ingredient-list instruments were not re-verified.
秘魯藥品、物資和藥物總局(DIGEMID)
秘魯
Ley 29459 (2009-11-26); DS 016-2011-SA; Decisión 833 · 第29459號《藥品、醫療器械和衛生產品法》及第016-2011-SA號最高法令,適用安第斯第833號決定
- 生效
- 2009-11-26
- 最近修訂
- 安第來源
- 上市路徑
- 上市前NSO須通過VUCE單一窗口以電子方式向DIGEMID提交(程序代碼DGM013),在進口或銷售前辦理,有效期為7年。
- 境內責任人
- 秘魯的責任主體(即持有 DIGEMID 設施註冊證並配備技術負責人的製造商或進口商/藥品批發商)獲取 NSO 並在標籤上註明。
- 安全檔案
- 根據第833號決定的NSO檔案:INCI配方、感官/理化/微生物規格、安全性與功效證明、標籤設計稿及GMP/自由銷售證明。
- 標籤要點
- 根據第2310號決議的西班牙標籤要求,須標註NSO編碼、INCI成分、責任人、原產國、批號及有效期;無香精緻敏物聲明要求。
- 動物試驗
- 尚未禁用——法案 PL 7688/2023-CR 正待國會審議。
- 禁限用清單
- 安第斯第833號決議參考清單(歐盟附件II–VI、美國FDA、南方共同市場),由DIGEMID適用。
- 備註
- No Peru-specific 2025–2026 cosmetics instrument was found beyond the Andean Decisions; animal-testing bill status is per reports up to April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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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質檢·合規:原料先在各國目錄裡對賬,配方定了看這裡的市場規則,出貨前走質檢體系與合規文件;東南亞六國的通報賬號門檻單獨一頁。
要做哪個市場?把目的市場和產品類型發給我們,回你該市場的工廠側文件清單與週期。 發詢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