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法規變化速覽 · 2026 年 9 月
截至 2026-09-23,近 120 天各國化妝品法規有哪些變化?
2026-05-26 至 2026-09-23 共記錄 15 條法規變化,涉及 15 個市場,最近一條是 2026-07-31 歐盟。我們跟蹤的 15 個市場禁限用目錄合計 29,061 條。證據等級 C(諮詢機構摘要與官方目錄轉錄),一切以目標市場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近 120 天的變化
歐盟 · 擴展後的EU香料過敏原標籤要求對新品成為強制性規定。
歐盟法規 (EU) 2023/1545 在附件 III 中新增 56 種致敏原;自 2026 年 7 月 31 日起投放市場的產品,含量超過 0.001%(駐留型)/ 0.01%(沖洗型)的致敏原須予以標註,現有產品須於 2028 年 7 月 31 日前合規——瑞士適用同一附件,加拿大同步採用該清單。
來源中國大陸 · 中國NMPA第70號公告(2026年)簡化了註冊與備案流程
八項措施:以首次在中國上市承諾替代原市場銷售證明,擴大免動物測試範圍,成分安全資料改為存檔而非提交,相似配方可共享檢測報告,簡化跨境生產轉移及境內責任人變更流程,接受更多功效測試方法。
來源英國(大不列顛) · 英國法定文書 SI 2026/23 與 SI 2026/109 確立大不列顛(GB)自有的禁用清單與生效日期
大不列顛自 2026 年 7 月 15 日起禁用 4-MBC,並把甲醛釋放劑的警示閾值降至 0.001%;自 2026 年 8 月 15 日起禁用包括 TPO 在內的 CMR 物質(存貨可售至 2027 年 2 月 14 日),同日起限制水楊酸己酯;自 2027 年 3 月 23 日起再禁用包括納米銀在內的 17 種 CMR 物質;大不列顛仍未採納歐盟 2023/1545 的致敏原擴展。
來源韓國
食品藥品安全部(MFDS)發佈了化妝品法施行令及規則的修訂草案,制定了詳細的安全性評估標準(評估者資質、記錄保存)和定製化妝品規則,以實施第21302號法律,該法律規定強制性安全評估階段自2028年起生效。
來源馬來西亞
NPRA通告第2/2026號修訂了指南附件(禁用物質、限用物質、著色劑、防腐劑),以採納第43次ACC修正案。此舉遵循2026年1月26日發佈的通告第1/2026號,以及2025年7月10日禁止2-乙基己酸和TMPTA並限制水楊酸使用的修訂。
來源臺灣 · 臺灣對所有一般化妝品強制實施產品資訊檔案(PIF)與優良製造規範(GMP)
《化妝品衛生與安全法》實施的最終階段要求所有一般化妝品(除豁免的手工皂外)須建立含安全評估的產品資訊檔案,並在化妝品優良製造規範下生產,同時維持現有的產品通報要求。
來源東盟(東盟化妝品指令) · 東盟發佈修訂版ACD附件II、III、IV和VI
東盟化妝品委員會(ACC)第 43 次會議後,聯苯苄唑、克黴唑、噻苯達唑和噻康唑被列為禁用,曲酸限量定為 1% / 0.2%,BHT 與馬鞭草淨油(verbena absolute)被列為限用,苄氯酚與 2-氯乙酰胺不再列為準用防腐劑;馬來西亞於 2026-07-06 以 NPRA 通告 2/2026 轉化了這些變更,菲律賓已於 2026-04-22 以 FDA 通告 2026-0001 採納 ACC 第 40–42 次會議的變更。
來源澳大利亞 · 澳大利亞要求含視黃醛的消費產品取得AICIS評估證書。
根據評估 EVA00186(推定發育毒性物質,Repr. 1B),凡有消費者終端用途的視黃醛(retinal / retinaldehyde)不再能走豁免或申報路徑,進口或生產視黃醛精華、面霜與保溼霜之前必須先取得評估證書。
來源孟加拉國 · 孟加拉國發布《化妝品(許可與註冊)規則2026》草案。
衛生服務司發佈了徵求意見的規則草案,這些規則將落實《2023年藥品和化妝品法》(DGDA)下的化妝品許可和註冊;該法迄今一直在沒有詳細規則的情況下運行。
來源印度尼西亞
BPOM 頒佈第 8/2026 號 BPOM 條例(2026年4月21日生效),簡化 CPKB/GMP 認證;同時,第 25/2025 號 BPOM 條例規定的成分限值須於 2026年10月3日 前滿足,自 2026年10月17日 起,根據第 42/2024 號政府條例,所有化妝品強制實施 BPJPH 清真認證,且 BPJPH 第 3/2026 號條例(2026年7月23日)要求非清真化妝品在 12 個月過渡期後須標註紅色“非清真”標識。
來源巴西 · 巴西在2025年禁令之後發佈RDC 1.029/2026和1.030/2026成分清單
巴西國家衛生監督局(ANVISA)發佈與南方共同市場(Mercosur)協調的新限用清單(第一部分,24 個月過渡期)與禁用清單(12 個月過渡期),銜接 RDC 995/2025 自 2025-11-03 起生效的 TPO 與 DMPT 禁令,以及第 15.183/2025 號法律自 2025-07-31 起的動物試驗禁令;限用清單第二批的公開徵求意見(1.399/2026)已於 2026-09-08 截止。
來源泰國
泰國FDA就六份擬議通告(公眾諮詢期至2026年7月8日)開展公開徵詢,其中新增10種禁用物質(Quaternium-15、benzophenone、phenacetin、azole類抗真菌劑等)和3種限用物質(BHT、Acid Yellow 3、verbena absolute),以與ACD保持一致;並於2026年7月7日發佈了基於歐盟法規第2023/1545號的香料過敏原參考清單。
來源烏克蘭 · 烏克蘭通過第737號決議修訂《化妝品技術法規》
重新發布附件2-6至與EU 1223/2009相同的水平,保留2026-08-03作為所有新投放化妝品必須通知並完全合規的日期,允許現有/未通知庫存銷售至2030-08-03,並於發佈後六個月生效(2026-12-13)。
來源
15 個市場的禁限用目錄
| 市場 | 禁用 | 限用 | 準用 / 列名 | 合計 | 較上期 |
|---|---|---|---|---|---|
| 韓國 | 4,866 | 1,859 | 0 | 6,725 | — |
| 澳大利亞 | 0 | 4,052 | 0 | 4,052 | — |
| 英國 | 1,725 | 404 | 246 | 2,375 | — |
| 歐亞經濟聯盟 | 1,754 | 319 | 264 | 2,337 | — |
| 海灣國家(GSO) | 1,736 | 350 | 241 | 2,327 | — |
| 歐盟 | 1,736 | 344 | 241 | 2,321 | — |
| 東盟 | 1,710 | 224 | 228 | 2,162 | — |
| 印尼 | 1,606 | 217 | 247 | 2,070 | — |
| 南方共同市場 | 1,362 | 77 | 291 | 1,730 | — |
| 巴西 | 1,369 | 116 | 91 | 1,576 | — |
| 墨西哥 | 126 | 115 | 407 | 648 | — |
| 加拿大 | 493 | 91 | 0 | 584 | — |
| 美國加州 | 0 | 0 | 117 | 117 | — |
| 安第斯共同體 | 18 | 2 | 0 | 20 | — |
| 印度 | 0 | 0 | 17 | 17 | — |
首期,作為之後各期比較的基線。
這份速覽怎麼做的
每月 1 號自動生成:法規動態取自本站 42 個市場的法規跟蹤(每條掛來源),目錄計數取自 15 個市場的禁限用 / 準用清單轉錄。摘要由我們自己撰寫,不轉載原文;證據等級 C,不是法律意見。任何一條在用於備案、標籤或配方決策前,請以目標市場官方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