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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OSPHERE-AI一座工廠。一項東方使命。

知識圖譜

歐盟法規

組織機器抽取歐盟化妝品法規體系

圖譜有兩種來源,頁面上分開標註:標「古籍記載」的來自公有領域醫籍,只列藥味不列劑量,組成以通行本為準;標「機器抽取」的由模型從帛卉自有語料(配方庫、原料檔案、合規索引、產品冊)自動抽取,屬機器推演,不是原文直證。兩者都不是功效宣稱,也不是法規原文 —— 任何法規與安全結論以官方文本和第三方檢測報告為準。

古籍記載站內檔案機器抽取一條超邊點圓點進入該實體;拖動平移,滾輪或 ± 縮放。超邊是方點 —— 一條邊連著它的全部參與者。

參與的關係

  1. 工藝與合規機器抽取6 方參與

    水解玉米蛋白投料與合規要點

    投料需在45℃以下冷卻後稀釋入鍋;需注意商品化牌號可能是復配液,須確認實際固含與組成;非轉基因來源需提前確認文件

  2. 合規機器抽取6 方參與

    歐盟法規合規

    常規使用方向需完成安全評估與成分申報,須明確非活菌屬性與滅活工藝,以最新官方文本為準

  3. 法規機器抽取6 方參與

    谷維素法規口徑

    谷維素在中國按原料目錄收錄情況與備案資料要求複核,在歐盟按成品安全評估與INCI標註執行

  4. 法規機器抽取6 方參與

    白芍提取物法規口徑

    白芍提取物在中國作為化妝品原料屬常規使用方向需核對收錄狀態與使用部位,在歐盟按成品安全評估與INCI標註執行

  5. 協議機器抽取6 方參與

    法規合規要求

    歐盟法規要求完成安全評估與成分申報,共生髮酵體系須提供菌株與工藝說明

  6. 法規合規機器抽取5 方參與

    歐盟植物提取物安全評估要求

    歐盟市場安全評估需覆蓋菊科致敏背景、香氣成分過敏原與溶劑殘留

  7. 法規要求機器抽取5 方參與

    植物提取物歐盟安全評估要求

    歐盟法規下安全評估需覆蓋溶劑殘留、農殘與重金屬

  8. 法規合規機器抽取5 方參與

    茶樹油歐盟法規合規

    常規使用;安全評估關注氧化產物與過氧化值,致敏性香料組分達標示門檻需單獨列出

  9. 法規合規機器抽取5 方參與

    薄荷油歐盟法規合規

    常規使用;致敏性香料組分達標示門檻須單獨列出;安全評估須體現眼刺激與皮膚刺激評價

  10. 法規口徑機器抽取5 方參與

    歐盟法規合規

    歐盟常規使用,按成品安全評估與INCI標註執行

  11. 法規合規機器抽取4 方參與

    橙花油法規-歐盟

    常規使用;致敏性香料組分達標示門檻時須單獨列出

  12. 法規關注機器抽取4 方參與

    歐盟法規呋喃香豆素限制

    多個市場對化妝品中呋喃香豆素總量有明確關注與限制方向

  13. 法規合規機器抽取4 方參與

    歐盟法規-乙醇標示通報

    含醇蒸餾液型需按實際乙醇含量處理標示與通報口徑

  14. 法規合規機器抽取4 方參與

    歐盟法規無麩質聲明依據

    作為化妝品成分常規使用,無麩質相關表述需以供應商檢測文件為依據

  15. 法規機器抽取4 方參與

    金銀花提取物法規口徑

    金銀花提取物在中國法規下需確認已收錄於化妝品原料目錄;歐盟法規下安全評估需覆蓋溶劑殘留、農殘與重金屬。

  16. 法規評估機器抽取4 方參與

    歐盟法規-安全評估與限制清單複核

    歐盟法規要求進行安全評估並複核植物提取物限制清單

  17. 法規合規機器抽取3 方參與

    當歸酸酯類歐盟法規

    所含致敏性香料組分達標示門檻時須單獨列出

  18. 法規合規機器抽取3 方參與

    牛蒡根提取物歐盟法規

    需提供植物部位與提取工藝資料以支持安全評估

  19. 法規機器抽取3 方參與

    乳木果脂歐盟法規

    乳木果脂在歐盟常規使用;堅果類來源在部分品牌方過敏原資訊政策裡需另行說明

  20. 法規要求機器抽取3 方參與

    歐盟安全評估要求

    積雪草提取物按常規植物提取物使用,安全評估需覆蓋溶劑殘留、農殘與重金屬項

  21. 法規合規機器抽取3 方參與

    歐盟法規要求

    歐盟法規口徑:植物幹細胞培養類規格的來源與工藝安全評估資料需齊備

  22. 法規依據機器抽取3 方參與

    法規文本依據

    中國法規和歐盟法規均要求以官方文本為準

  23. 法規合規機器抽取3 方參與

    廣藿香的歐盟法規合規要求

    常規使用;所含致敏性香料組分達標示門檻時須單獨列出

  24. 法規合規機器抽取3 方參與

    水楊酸歐盟法規口徑

    歐盟對水楊酸按用途區分使用條件並有相應標註要求,不同產品類型的要求不同,須逐項確認

  25. 法規機器抽取3 方參與

    歐盟法規-常規使用

    銀耳多糖和松茸提取物在歐盟作為化妝品原料常規使用,由供應商提供安全資料與規格支持

  26. 法規機器抽取3 方參與

    歐盟法規合規要求

    歐盟框架下作為化妝品成分常規使用,若作為著色用途需另行核對著色劑清單

  27. 法規機器抽取2 方參與

    法規-歐盟

    常規使用,由供應商提供安全評估資料

  28. 法規機器抽取2 方參與

    類胡蘿蔔素法規歐盟更高要求

    歐盟對嬰童與敏感定位產品的安全評估資料要求更高,以最新官方文本為準

  29. 法規合規機器抽取2 方參與

    歐盟法規要求

    常規使用,以最新官方文本為準

  30. 法規合規機器抽取2 方參與

    水解燕麥蛋白_歐盟法規合規

    水解燕麥蛋白在歐盟作為化妝品成分常規使用,需保留原料檔案與來源說明

  31. 法規合規機器抽取2 方參與

    水解豌豆蛋白_歐盟法規合規

    水解豌豆蛋白在歐盟作為化妝品成分常規使用

  32. 法規遵循機器抽取2 方參與

    棕櫚提取物-歐盟法規合規

    常規使用,需重點關注碘、砷等元素的來料控制與安全評估資料

  33. 法規合規機器抽取2 方參與

    歐盟法規口徑

    歐盟常規使用,按成品安全評估與INCI標註執行

  34. 法規機器抽取2 方參與

    透明質酸鈉-歐盟法規

    透明質酸鈉在歐盟屬常規化妝品油脂原料,按成品安全評估與INCI標註執行

  35. 法規機器抽取2 方參與

    苦參根提取物-歐盟法規

    苦參根提取物在歐盟屬常規化妝品油脂原料,按成品安全評估與INCI標註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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