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st Asia · 香港特别行政区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卖化妆品要走什么流程?谁负责、标什么
无:普通化妆品无需上市前注册、备案或进口许可;仅被归类为药品(第138章)或中成药(第…;责任人:无法定责任人;香港制造商、进口商或供应商负责满足一…;标签:无化妆品专门标签法律,但有关安全存放、使用或处…。
最近修订 2026-07-24 — 香港海关警示公众,某胶原蛋白霜含有被禁止的苏丹红染料,且缺少所需的中文警示标签(依据第456章执法行动;无新法规)。 来源
工厂侧整理,条文以官方原文为准,不是法律意见。
- 主管机构
- 香港海关(药剂类产品由卫生署管辖)
- 主法规
- Cap. 456 Laws of Hong Kong (general safety requirement, s.4) · 《消费品安全条例》(第456章)及《消费品安全规例》(第456A章);《商品说明条例》(第362章)
- 上市路径
- 无:普通化妆品无需上市前注册、备案或进口许可;仅被归类为药品(第138章)或中成药(第549章)的产品需进行注册。
- 境内责任人
- 无法定责任人;香港制造商、进口商或供应商负责满足一般安全要求。
- 安全档案
- 无强制性档案;供应商须能证明产品符合一般安全要求(参照国际或香港标准确保合理安全,并应要求提供测试报告)。
- 标签要点
- 无化妆品专门标签法律,但有关安全存放、使用或处置的任何警告或注意事项必须以中英文清晰醒目地标示(第456A章);描述不得虚假或误导(第362章);并无成分或过敏原列表强制要求。
- 动物试验
- 无禁止且无要求。
- 禁限用清单
- 未设化妆品特定清单;C&ED依据国际标准(欧盟/ACD/中国限值)评估安全性,且《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中的毒药表对氢醌及某些染发胺类物质作出限制。
- 备注
- Commencement date of Cap. 456 (commonly cited as 1995) could not be verified; bilingual warnings are the only language rule.
- 官方原文
-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456
FAQ
香港特别行政区化妆品上市前要备案还是注册?
无:普通化妆品无需上市前注册、备案或进口许可;仅被归类为药品(第138章)或中成药(第549章)的产品需进行注册。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卖化妆品必须有当地责任人吗?
无法定责任人;香港制造商、进口商或供应商负责满足一般安全要求。
香港特别行政区化妆品标签有什么硬性要求?
无化妆品专门标签法律,但有关安全存放、使用或处置的任何警告或注意事项必须以中英文清晰醒目地标示(第456A章);描述不得虚假或误导(第362章);并无成分或过敏原列表强制要求。
香港特别行政区化妆品法规最近改了什么?
2026-07-24 香港海关警示公众,某胶原蛋白霜含有被禁止的苏丹红染料,且缺少所需的中文警示标签(依据第456章执法行动;无新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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